寄養服務 (電視播放日期:2018年09月21日)

主持:
我知道社會工作局設有寄養服務,可否請你介紹一下?

嘉賓:
寄養服務是一種以社區為本的兒童住宿服務,由半義務性質的寄養家庭為寄養兒童提供生活照顧,協助有需要的兒童渡過暫時的困境,直至他們能與家人團聚。
 
主持:
有市民想申請成為寄養父母,需具備哪些條件?

嘉賓:
成為寄養父母的基本條件包括︰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居澳年期超過5年或以上;年齡介乎於25至65歲;結婚登記超過3年或以上;無刑事犯罪紀錄;具小學畢業或以上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穩定,有獨立的生計維持家庭的日常生活;夫婦其一人有固定的工作及收入,另一人為全職的家庭照顧者,或當兒童上學不在家的情況下,從事每星期不多於25小時的兼職;或者是雙職的夫婦,經評估具有足夠而合適照顧支援的家庭;喜愛兒童及有照顧兒童的經驗和能力;能為兒童提供整潔、安全的居住環境;樂意與社工及寄養兒童的家人合作;健康良好,無傳染性疾病等。
 
主持:
請問寄養父母要通過哪些甄選程序和服務內容?

嘉賓:
社會工作局會安排電話甄選、座談會、家庭評估及培訓等,凡合資格的人士將會列入寄養父母的名冊內,等待配對合適的寄養兒童。當兒童入住寄養家庭之後,寄養父母有負責為他們提供日常的起居生活和照顧,又鼓勵兒童定時與親生父母保持聯繫。值得一提的是,為了獎勵寄養父母參與服務,社會工作局每月向寄養家庭發放象徵式的獎勵金。
 
主持:
如有市民想成為寄養父母,或了解有關詳情可怎樣做?

嘉賓:
我們歡迎有興趣人士參與寄養父母行列,想進一步瞭解寄養服務的人士,請致電社會工作局兒童及青少年服務處查詢熱線83997703或83997766,亦可瀏覽社會工作局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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