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金之核查工作 (電視播放日期:2017年07月21日)

主持:  
社會工作局每年都會向長者發放敬老金,受益人要符合什麼條件呢?
 
嘉賓:   
凡屬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在提出申請當年,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已年滿六十五歲的長者,就可以向社會工作局申請「敬老金」,申請手續是免費的;當接到申請後,社會工作局會對個案進行審查,確定符合資格的長者,每年可獲發敬老金。
 
主持:  
長者在獲批申請後,是否無須再辦理任何手續?
 
嘉賓:   
居住在本澳的長者只需辦理一次申請手續,至於居住澳門以外地區的敬老金受益人,每年有需要辦理在生證明,才可獲發當年的敬老金。此外,社會工作局亦會定期進行「敬老金受益人核查」工作,目的為有效管理,以及更新受益人的資料。當受益人收到核查通知後,請配合完成相關手續,以便如期發放敬老金。
 
主持:  
其實,核查工作是做些甚麼?
 
嘉賓:   
社會工作局大約每年進行一次「敬老金受益人核查工作」,2017年5月抽取了約800宗個案進行核查,早前以雙掛號的形式,郵寄公函及表格通知受查人士,獲抽查的受益人只需要填寫一份敬老金申請表,連同最近期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以及住址的水、電或電話費單的影印本,送交社會工作局就完成手續。
 
主持:  
收到核查通知的人士,是否要回覆社會工作局呢?
 
嘉賓:   
是,敬老金受益人有義務適時更新個人資料,如果未完成辦理核查手續,有可能影響敬老金及現金分享的發放。所以,我們呼籲受查人士,應儘快辦理核查手續。同時亦呼籲正收取敬老金的受益人,如個人資料出現改變,其本人或親屬亦應儘快通知社會工作局。
 
主持:  
請問有甚麼方式遞交敬老金申請表?
 
嘉賓:  
市民可親身遞交、代交、或郵寄等方式,送到社會工作局總部或五個社會工作中心(出圖),亦可郵寄至澳門郵箱1188號。如有查詢,(出字幕)可致電社會工作局查詢專線,或敬老金查詢專線,亦可瀏覽社會工作局網頁www.ias.gov.mo
 

2017.07.21_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