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
可否為大家介紹一下「敬老金」福利?
嘉賓﹕
好呀!澳門特區政府為體現對長者的關懷,弘揚敬老美德,自2005年起推出「敬老金」,向年滿65歲或以上的澳門永久性居民,每年發放一次敬老金。
主持﹕
請問符合資格的長者,可以怎樣辦理申請手續?
嘉賓﹕
凡屬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在提出申請當年,截至12月31日前,年滿65歲的長者,可以向社會工作局申請「敬老金」。提交填妥的申請表、連同身份證影印本、澳門幣銀行存摺影印本、住址證明。送交社會工作局總部、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民政總署中區市民服務中心、民政總署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或郵寄到澳門郵箱1188號,費用全免。
主持﹕
「敬老金」每年發放一次,是否每年都要辦理手續?
嘉賓﹕
有關申請獲得批准後,受益人無需每年再辦理申請。值得留意的是,凡居住澳門以外地區的受益人,每年必須向社會工作局提交生存證明,就可獲發當年的敬老金,手續非常簡單。可通過以下三個途徑辦理:
1. 「在生證明自助服務機」辦理;
2. 親臨社會工作局總部或任何一間社會工作中心辦理;
3. 向社會工作局提交或郵寄「生存證明文件」正本。
主持﹕
除此之外,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
嘉賓﹕
社會工作局適時更新,以及核實受益人的資料,如受益人的個人資料或狀況發生變化,如:住址、銀行帳戶、聯絡資料改變,或受益人死亡,其親屬或照顧者,必須盡快通知社會工作局。市民如有查詢,可致電敬老金查詢專線,或社會工作局查詢專線,或瀏覽本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