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金 (電視播放日期:2020年01月17日)

主持﹕
社會工作局每年向長者發放「敬老金」,請你為大家介紹下? 

嘉賓﹕ 
好的,澳門特區政府為體現對長者的關懷,弘揚敬老美德,自2005年起推出「敬老金」,向年滿65歲或以上的澳門永久性居民,每年發放一次敬老金。
 
主持﹕   
符合資格的長者,是否需要辦理申請手續可領取「敬老金」?   

嘉賓﹕ 
是的,凡符合資格及有意收取「敬老金」的人士,須要向社會工作局提出申請,有關手續費用全免。
 
主持﹕   
怎樣辦理申請手續?   

嘉賓﹕ 
申請人需填妥「敬老金」申請表、連同身份證影印本、澳門幣銀行存摺影印本、住址證明,交到社工局總部、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或市政署轄下各服務中心和分站,亦可郵寄至澳門郵箱1188號。
 
主持﹕   
請問每年發放「敬老金」時,都要辦理手續?

嘉賓﹕ 
完成申請手續,獲批准資格後,受益人無需再每年辦理申請。
對於居住在澳門以外地區的受益人,每年必須向社工局提交生存證明,才可獲發當年的敬老金,手續非常簡單。
 
主持﹕   
其實怎樣辦理生存證明呢?

嘉賓﹕ 
手續非常簡單、方便,主要有3個途徑辦理:
1.      「在生證明自助服務機」辦理:澳門區及離島區多個地點設有「在生證明自助服務機」,受益人只須帶備澳門居民身份證,親自前往設有「在生證明自助服務機」的地點辦理。
2.      親臨辦理:受益人帶備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親臨社工局總部或任何一間社會工作中心填寫生存證明;
3.      以「生存證明文件」辦理:向社工局提交或郵寄,由受益人居住地的主管機關或在該地獲認可的醫療機構所發出的生存證明文件正本。
須要注意的是,當市民使用「在生證明自助服務機」,可一次辦理社會工作局、社會保障基金、退休基金會的在生證明,如使用親臨或提交文件方式,受益人可透過書面授權方式,將生存證明送交其餘兩個單位。
 
主持﹕   
除此之外,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

嘉賓﹕ 
社工局會適時更新和核實受益人的資料,而受益人的個人資料或狀況發生變化,亦有責任儘快通知社會工作局,如:住址、銀行帳戶、聯絡資料改變,或受益人死亡,其親屬或照顧者,亦必須儘快通知社工局。
        如有查詢,可致電敬老金查詢專線:28366166,或社會工作局查詢專線28367878,或瀏覽本局網頁:www.ia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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