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權利公約推廣 (電視播放日期:2018年01月05日)

主持:
近年特區政府積極改善無障礙設施,供有需要人士使用,以協助殘疾人能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其實,在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中,有哪些內容談及相關安排呢?
 
嘉賓:
在《殘疾人權利公約》第九條,「無障礙」提及到,「為了令殘疾人士能夠獨立生活,充分參與生活的各個方面,應確保殘疾人士與其他人,平等獲提供無障礙資訊、通信和其他服務,包括電子服務和應急服務。同時提供各種現場協助和仲介,包括提供嚮導、朗讀員和專業手語翻譯員,以利向公眾開放的建築和其他設施的無障礙。」有見及此,社工局持續提供不同的設備和培訓,致力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有關無障礙服務。
 
主持:
我們在籌辦活動時,可以做甚麼來配合無障礙環境?

嘉賓:
為了讓肢體殘障的人士能參與活動,在舉行大型活動或會議時,一般會安排無障礙通道,例如,設有斜台、升降機、無障礙洗手間等,方便輪椅人士參與。
 
主持:
除此之外,聽障人士需要甚麼無障礙服務?

嘉賓:
在舉辦活動時,我們可以為聽障人士安排手語翻譯,以及文字速錄服務,同時,透過多媒體導播系統進行轉播等。目前,亦有一些場地使用感應線圈系統,以及聲場系統等資訊科技,讓不同程度的聽障人士能清晰地接收資訊,感受現場氣氛。
 
主持:
另外,視障人士又需要甚麼服務?

嘉賓:
最基本可以向視障人士提供放大鏡,或口述影像、二維碼發聲文件等服務,有助他們瞭解現場環境以及活動內容。此外,為了進一步提升本澳導覽服務的效能,社工局亦有為導覧人員舉辦了口述影像培訓課程。
 
主持:
我們可以從哪些途徑知道更多關於《公約》的訊息呢?

嘉賓:
有關《公約》的資訊可以瀏覽社會工作局網頁www.ia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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