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無牌運作之設施 (電視播放日期:2019年04月19日)

主持:
社會工作局負責監管本澳社會服務及發出運作准照,其實在什麼情況下會構成無牌運作?

嘉賓:
現行法令所指的服務,包括有托兒所、兒童及青年院舍、老人院舍、殘疾人士院舍、日間中心、社區中心、庇護工場及康復中心等,如果未獲得社會工作局批核的有效運作准照,已經涉及無牌運作社會服務設施。當社工局獲悉上述情況,會即日前往現場進行巡查,以瞭解具體的情況。
 
主持:
當局會如何處理無牌運作的設施呢?

嘉賓:
社工局依法對未持有營運准照的設施進行巡查及搜證,一旦被證實是無牌運作設施,社會工作局會按照法令對活動者科處罰款,金額由澳門幣3千元至2萬元不等,但有關處罰不影響其他刑事程序。
 
主持:
市民如何辨別有關設施是否具備運作准照?

嘉賓:
根據有關法令規定,設施必須將准照放在顯眼的位置,方便市民查閱。除此之外,當市民想查詢設施,是否持有社會工作局發出的有效准照,可瀏覽社會工作局網頁,或致電向社會設施准照及監察處人員查詢。
 
主持:
當市民發現或者懷疑有關設施未持有運作准照,可以怎樣辦?

嘉賓:
如果市民懷疑有設施涉及無牌運作,請致電或親臨社會工作局社會設施准照及監察處作出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