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行為守則措施和社會服務令措施 (電視播放日期:2017年10月13日)

主持:
根據《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設有遵守行為守則和社會服務令兩項措施,可否為我們介紹一下?

嘉賓:
社會工作局負責執行遵守行為守則,內容由法官訂定,是根據違法青少年的近況所訂定的一些具體守則,要求違法青少年遵守。
 
主持:
其實行為守則有甚麼目的和內容?

嘉賓:
為違法青少年訂定守則的目的,是期望他們有一個較容易掌握和遵守清晰的指引,從而矯正一些壞習慣,建立有規律的生活,同時需要家人從旁協助,做好監督的角色。而守則的內容,一般是規定回家的時間、不得進入某些場所,或者接受輔導服務等等。這一項措施的跟進期是三個月至一年。如果違法青少年沒有認真遵守,甚至乎違反守則的話,法官有機會改判更嚴厲的措施。
 
主持:
社會服務令又是甚麼呢?

嘉賓:
社會服務令是需要違法青少年到非牟利服務機構進行無償服務,時數最短為20小時,最長為240小時,必須在一年內完成。
 
主持:
社會服務令有甚麼目的或作用呢?

嘉賓:
社會服務令是給予違法青少年一個反省和補償的機會,參與一些有意義的工作,同時對社會有利的無償活動或服務,藉此豐富這些青少年的餘閒生活,提升人際關係的技巧,增強個人的自信及滿足感,從而矯正價值觀。


主持:
請問社會服務令措施怎樣執行?

嘉賓:
首先由法官因應違法青少年的犯案種類,以及生活近況進行評估,訂定服務時數,再交由社會工作局社會重返廳負責安排服務機構及跟進服務表現。如果青少年的表現欠佳,法官可施行更嚴厲措施。如果想進一步了解社會重返服務方面的內容,可瀏覽社會工作局網頁www.ia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