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權利公約推廣 (電視播放日期:2017年08月11日)

主持:
特區政府近年推廣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有甚麼目的和意義?

嘉賓:
由於《公約》第八條旨在「提高認識」,意思是「締約國應採取有效和適當的措施,提高整個社會對殘疾人的認識,促進對殘疾人權利和尊嚴的尊重。」有見及此,特區政府持續向本澳社會進行推廣,並與民間機構合作,因應社會大眾的不同需要,開展具針對性的宣傳及推廣工作,深化對《公約》的認知和理解。
 
主持:
當局如何進行《公約》的宣傳及推廣工作?

嘉賓:
從2012年開始,社會工作局推出了「《殘疾人權利公約》宣傳推廣資助計劃」,向民間康復服務機構提供額外的財政資源,支持他們舉辦《殘疾人權利公約》的推廣活動,鼓勵他們發揮本身的特色,舉辦多元化的宣傳活動,提高市民對《公約》的認識。2014年本局再增加資助單位,向本澳具特殊教育或融合教育的學校和大專院校提供資助,使學生從小開始認識《公約》和本澳的殘疾人士,有助促進社區共融。2016年,聽取不同持份的意見,以及結合實際情況,定出了三個不同主題,包括:在職人士對殘疾人士之工作認同;加強對學校之推廣活動;強化社區人士與殘疾人士的睦鄰關係,針對性地向有關領域的人員進行推廣。
 
主持:
民間機構可以怎樣協助推廣《公約》?

嘉賓:
本澳社團可向本局提出有關推廣《公約》的活動資助申請,本局除了向他們提供財政上的支持外,亦會就活動的內容與有關申請單位進行商討,務求讓更多市民有機會接觸有關《公約》訊息,促進整體社會的關注。過往曾有申請例如話劇的巡迴演出、殘疾人士音樂會以及手語推廣等。
 
主持:
市民大眾怎樣獲悉更多有關《殘疾人權利公約》的資訊?

嘉賓:有關《公約》的資料,(出字幕1)市民可以瀏覽社會工作局網頁www.ia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