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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服務

個人及家庭服務

  • 協助陷於困境的個人和家庭,促使其恢復應有之社會功能;
  • 發展社區工作,以促進和提升居民的生活素質;
  • 向從事家庭及社區中心的民間機構提供技術支援和資源輔助;
  • .
 

個人及家庭輔導服務

申請地點

中南區(沙梨頭)社會工作中心

北區(台山)社會工作中心

西北區(青洲)社會工作中心

氹仔及路環社會工作中心

氹仔及路環社會工作中心(氹仔分站)

家庭服務處


申請資格

 

  • 澳門居民(不限年齡);
  • 處於生活的困境,需接受輔導及生活資訊提供等服務的個人或家庭成員。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向所屬區份的社會工作中心或家庭服務處提出申請,並遞交:

  • 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影印本,並出示正本;
  • 載有正確地址的文件(如現居所的水費單或電費單);
  • 其他與申請個案相關的文件(請向各社會工作中心或家庭服務處查詢)。

服務預約時間
視乎申請個案而定,如有需要,可即時接見。

申請地點
申請人居住地址所屬區份的社會工作中心

申請資格
- 澳門居民(不限年齡);
- 如遇到子女管教、婚姻及情緒方面的問題,或發生家庭暴力、虐兒、性侵犯及自殺等情況下,需要接受跨專業的治療服務的人士。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向所屬區份的社會工作中心提出申請,並遞交:
  • 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影印本,並出示正本;
  • 其他家庭成員的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影印本;
  • 載有正確地址的文件(如現居所的水費單或電費單);
  • 其他與申請個案相關的文件(請向各社會工作中心查詢)。

服務預約時間
視乎申請個案而定。社會工作中心將按問題的類別和嚴重程度,轉介往由不同專業人士組成的家庭服務處,為求助者提供跨專業的服務。

附註:
家庭服務處: 澳門青洲大馬路青洲災民中心一樓
電話: 28221945

備註:
家庭政策綱要法。
第6/94/M號法律〔B.O. 31 ( I ),01/08/1994〕

服務簡介

依據澳門特別行政區2003年財政年度的施政方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向三類弱勢家庭,繼續額外提供特別援助,單親家庭便是其中之一。故社會工作局於2003年9月開始與五所民間福利機構合作,設立『單親家庭支持網絡實驗計劃』,經過兩年實驗計劃,已取得初步成效。此外,社會工作局為了配合社會急速變化的需要及回應單親家庭的實際情況,於2005年9月開始將『單親家庭支持網絡實驗計劃』轉為長期服務,並改名為『單親網絡互助服務』,積極推行“社區為本”的服務理念及模式,以貫徹落實施政理念。

服務對象
單親家庭是指家庭內由父或母其中一方照顧仍未完成全日制中學教育、缺乏自理能力或未滿十八歲之子女,且其應處於下列任一狀況:
  1. 離婚或喪偶;
  2. 配偶因分居、入獄、失蹤或其他原因而沒有與家庭共同生活超過三個月以上之人士。

服務内容

  1. 以家訪方式了解單親家庭的狀況及需要;
  2. 跟進有需要接受輔導之家庭;
  3. 提供小組輔導服務;
  4. 提供教育性及康樂性活動;
  5. 建立單親義工互助網絡;
  6. 培訓單親家庭成員成為義務工作人員。

服務查詢

社會工作局-單親網絡互助服務
社區協作處-澳門蓮花廣場青洲坊大廈第一座2樓A
電話:2822 1150

提供單親網絡互助服務之五所民間福利機構聯絡資料

工聯筷子基家庭及社區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澳門筷子基街筷子基社屋快富樓3樓B座
電話: 2823 3902

泉仁樂家庭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澳門比厘喇馬忌士街75-87號凱泉灣地下及一樓 AR/C
電話: 2893 4109, 2893 0362

婦聯家庭服務中心
地址:澳門渡船街27A及27B號澳門婦女聯合總會綜合服務大樓二樓
電話: 28572794

循道衛理建華家庭服務中心
地址:澳門黑沙環海邊馬路建華大廈14座地下C舖
電話: 28452769 / 28454036

澳門街坊總會望廈社區中心
地址:慕拉士大馬路178-182號望廈社屋望善樓C3
電話: 2834 7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