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暫住服務
短期暫住服務旨在為智障人士的照顧者提供短暫舒緩照顧壓力的機會,照顧者可就智障家人的個別需要,自行向有提供短期暫住服務的康復住宿設施提出申請。
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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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人士;(個別設施收納的智障人士程度有不同,請參閱短期暫住服務機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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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在16歲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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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群體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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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傳染性疾病。
申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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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照顧者須在使用服務前兩星期至一個月向康復服務住宿設施提出申請,而不同設施申請期會有不同,詳情請參閱「短暫住宿設施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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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緊急或突發情況下,照顧者亦可與相關設施聯絡,該等設施將因應情況酌情處理。倘未能成功申請服務,則可透過所屬的日間康復服務設施向本局作出轉介,又或前往本局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提出申請,經由本局人員評估後,將轉介至合適的康復住宿設施提供短暫住宿服務。
中南區(沙梨頭)社會工作中心
北區(台山)社會工作中心
西北區(青洲)社會工作中心
氹仔及路環社會工作中心
氹仔及路環社會工作中心(氹仔分站)
服務收費:
服務收費按日計算,金額視乎住宿設施而不同。(個別設施的服務收費,請參閱短期暫住服務機構名單)
短暫住宿設施名單(在此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