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權利公約 (電視播放日期:2020年05月01日)

主持: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自1998年起適用於澳門,請你為大家介紹《公約》中的發展權?

嘉賓:
好的。兒童是社會未來的楝樑,有悉心的培育,兒童可以健康快樂地成長。因此,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確立了每位兒童擁有發展的權利,以保障兒童的身心都能得到合適的發展。
 
主持:
兒童發展權有哪些要點?

嘉賓:
兒童發展權包括:
1.   接受教育的權利;
2.   充分發展自己的個性、才智和身心能力;
3.   培養尊敬父母、認同自己的社會文化、學習自己國家的語言,以及對自然環境的尊重;
4.   享受休息和閒暇,從事與兒童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樂活動,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和藝術活動;
5.   享受自己的文化、表明及奉行個人信仰。
 

社會工作局在推廣《兒童權利公約》方面開展了哪些工作?

嘉賓:
為了讓社會大眾更深入地認識公約的精神和相關內容,社會工作局透過不同的途徑宣傳及推廣兒童權利,包括製作宣傳品、播放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等,新一輯《兒童權利公約—發展權》的電台宣傳聲帶,將於2020年下半年播出。另外,為了鼓勵家長多陪伴子女,享受與兒童閒暇及遊戲的時間,社工局將舉辦「《兒童權利公約》攝影比賽」,主題是「家長陪同孩子玩樂,共享美好時光」,歡迎市民大眾踴躍參與,有關比賽的收件日期,從2020年6月1日至7月17日截止。市民想進一步了解有關活動的詳情,屆時可瀏覽社工局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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