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家庭幼兒優先入托制度 (電視播放日期:2020年01月10日)

主持:
社會工作局推行“弱勢家庭幼兒優先入托制度”,請你介紹下?

嘉賓:
社會工作局推行“弱勢家庭幼兒優先入托制度”,協調受資助托兒所,為特定類別及家庭存在經濟困難的3歲以下幼兒,優先提供受資助托兒所全日班服務。目前,全澳受資助托兒所參與這項制度,共同為有需要的家庭優先提供托位。
對於提出申請,而又獲評估為符合資格的家庭,社工局將儘可能按家長的選擇,配對合適的托兒所。
 
主持:
這項服務何時接受申請?

嘉賓:
“弱勢家庭幼兒優先入托制度”的申請期,從2020年1月13日至1月22日。
 
主持:
申請人須符合甚麼條件?

嘉賓:
符合優先入托的幼兒必須是澳門特區居民,而家庭屬於單親、殘疾、長期病患,或本身已屬於社工局一般援助金的受益人家庭,同時因各種原因構成照顧壓力,而無法照顧家中幼兒(出圖1)此外,申請人的家庭每月總收入,不超過所定的金額上限。若申請人的家庭屬於社工局一般援助金受益人,就毋須重新接受家庭經濟審查。
 
主持:
怎樣辦理申請?

嘉賓:
家長可於指定的期限內登入社工局網頁,填寫及列印申請表,連同相關申請文件,在1月23日下午6:00前,到社工局總部或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辦理手續。
詳情可瀏覽社工局網頁,或致電83997783向工作人員查詢。

2020.01.10_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