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至2023年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 (電視播放日期:2023年01月13日)

主持:
2022至2023年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正接受申請,哪些人可以申請領取?

嘉賓:
照顧者津貼的發放對象為被照顧者,有以下四類人士:
(1) 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評估期有效;
(2) 重度或極重度自閉症人士,評估期有效;
(3) 重度或極重度肢體殘疾人士,評估期有效;
(4) 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
獲審批後,申請的人士每月可領取2,175澳門元。
值得注意的是,正領取「2021至2022年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津貼的個案,不須重新提交申請表格及相關資料,社會工作局會主動聯絡及跟進有關事宜。
 
主持:
申請人需要具備哪些要件?

嘉賓:
上述四類被照顧者,需具備以下要件:
(1)持有效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2)最近十八個月連續居住在澳門特別行政區;
(3)與家人同住在本澳的家庭居所;
(4)通過家團經濟狀況評估;
(5)以及自理能力缺損達到規定的程度。
至於照顧者,須持有效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年滿16歲、具足夠能力為被照顧者提供適切照顧,以及與被照顧者同住,為其提供實際照顧,且兩人屬規定的關係。
 
主持:
申請期到何時結束,怎樣辦理手續?

嘉賓:
申請期由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符合資格及有意申請的人士,可詳細閱讀《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規章》,或者「2022至2023年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申請指引」的相關規範。然後填妥申請表,連同所須提交的證明文件,交到社會工作局康復服務綜合評估中心或指定的社會設施,名單可查閱申請表。
另外,社會工作局網頁內設有模擬檢視系統,有意申請照顧者津貼的人士及其家團成員,可以自行透過不記名的方式,初步檢視是否符合申請條件。最後,提醒申請人注意上述四類人士的津貼不能兼領。
市民可瀏覽社會工作局網頁:www.ias.gov.mo,或致電83997789、83997705,或以電郵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