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全體會議

  長者事務委員會於2012年3月28日上午10時正假社會工作局新寶大廈會議廳召開了本年度第一次全體會議,主要議程如下:

1.
討論《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法案草案的諮詢文本;
2.
引介與長者相關的社會保障政策與項目內容;
3.
介紹「仁.愛晚晴」應對老齡化社會教育系統工程項目;
4.
引介2012長者事務委員會前往國內參觀交流活動。

   議程一部份,首先由社會工作局向委員會成員引介《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的草案文本,該草案是在去年進行的公眾諮詢基礎之上,經聽取相關部門的意見後草擬而成。該法將訂定保障長者權益的綱要,以構建一個老有所養、老有所屬和老有所為的共融社會。而長者是指年滿六十五歲或以上的澳門特區居民,但並不妨礙個別法例就適用對象方面作出特別安排。此外,草案強調長者為社會發展作出貢獻,應受到尊重,他們有權享有獨立、參與、自我充實、有尊嚴及獲得適當照顧的生活,並將“積極參與、躍動耆年”和“家庭照顧、原居安老”定為長者安老的基本原則。草案亦訂明維護長者的權益是家庭成員、特區政府和澳門社會的共同責任。在上述的基礎之上,草案分別就長者的權益與保障、社會參與、長者照顧體系、責任與救濟、合作和統籌等事宜作出規範及指引,以為澳門特區的長者政策和各項服務訂定發展綱領。而在會議中各委員就草案的內容進行了積極的討論,而社會工作局將會跟進各委員提出的意見,對草案作出所需的修訂,完成之後將在本年第二季內開展第二階段的公眾諮詢,收集長者和社會各界的寳貴意見,完善有關草案並在年內提交特區政府。

  議程二部份,社會保障基金代表向各委員引介了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包括第一層提供基本養老保障的社會保障制度,以及第二層提供較寛裕退休保障的中央公積金制度,並對相關法例的具體內容,例如《社會保障制度》的運作原則,供款制度,供款期限及金額,福利項目、尤其是養老金和提前獲發養老金;以及《開立及管理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的一般規則》的標的、參與人及個人帳戶、獲分配撥款的權利、啟動款項及撥款、提取款項等事宜向各委員作出介紹。

  議程三部份,澳門鏡湖護理學院代表向各委員引介了該院主辦的「仁.愛晚晴」應對老齡化社會教育系統工程項目,計劃在五年內完成包括培訓計劃、社區服務計劃及學者培養計劃等三個組成項目。當中,培訓計劃包括老人失智症的預防、慢性疾病處理及臨終關懷、健康老齡化及代際關係之凝聚、長者的心靈照顧、社區及院舍的老人照顧;社區服務計劃包括創建記憶診所、建立失智症患者日間活動中心、創建老人失智症電話服務及相關研究;學者培養計劃包括澳洲臨床實踐及進修培訓,英國、香港、台灣臨床實踐和進修培訓。該院結合教學、科研和服務,透過社區和境外合作網絡開展上述計劃,主要目的是為回應社會人口老齡化現象加速,建設預防為主、積極老化及和諧社會,培養公眾對人口老齡化的正確認識和正面的態度,教育未來長者對老年期人生作出充份準備。

  最後,議程四部份,社會工作局向各委員介紹了長者事務委員會擬在本年十月前往四川省進行交流探訪的初步計劃,包括拜訪當地的民政單位、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以及探訪由澳門特區援建的敬老院和社會福利院等服務設施,讓各委員增加對內地安老服務和政策的認識,以及本澳社會對四川災後援建工作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