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康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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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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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職務 |
公共部門 / 社團機構 |
姓名 / 職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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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社會文化司 |
歐陽瑜司長 |
副主席 |
社會工作局 |
韓衛局長 |
委員(公共部門) |
市政署 |
戴祖義 |
衛生局 |
羅奕龍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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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事務局 |
黃志雄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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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龔志明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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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設局 |
林煒浩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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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局 |
潘永權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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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局 |
盧瑞祥代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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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局 |
林衍新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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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33/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以下委任名單自2021年6月22日起生效,任期為兩年。詳情請參閱相關法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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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
梁詠嫻 (顧問) |
委員會職務 |
組織或機構 / 個人 |
正選 (候補) |
委員 |
澳門傷殘人士服務協進會 |
程福源 (何國明) |
澳門扶康會 |
黃濠 (葉閣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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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聾人協會 |
黃鑒旋 (黃甫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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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 |
黃錦芳(鄭嘉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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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職業治療師公會 |
Margarida Carqueja Leão Estorninho(鄭社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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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婦女聯合總會 |
袁小菱 (周錦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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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利民會 |
蔡嘉敏 (陳凱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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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明愛 |
何健琳 (李春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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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梁婉怡 (陳志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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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湖醫院 |
劉中良 (陳映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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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物理治療師公會 |
陳頴妍 (司徒玉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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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仁慈堂 |
梁嘉俊 (戴碧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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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梁巧梅 (施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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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同福利教育總會 |
姚明禮(葉培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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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醫務社會工作專業協會 |
尹偉儀 (譚幼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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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洪慧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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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麗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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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雲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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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達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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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寶珍 |
相關法例
法規 | 內容 | 公報編號及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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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及續任復康事務委員會成員。 |
第18期:第二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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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復康事務委員會。 |
第35期:第一組 |
殘疾人士權利公約推廣專責小組
一、引言:
在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的復康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因應委員對推廣《殘疾人權利公約》(下稱《公約》)的意見,建議在復康事務委員會下設《殘疾人權利公約》推廣專責小組(下稱《專責小組》),協助特區政府進行《公約》的推廣工作。本局根據第23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十一條,並經復康事務委員會討論後,最後在六月四日第二次全體的會議上,委員正式透過議決通過了成立推廣《公約》的專責工作小組及其成員組成。 |
二、設立專責小組的目的:
為《殘疾人權利公約》的推廣工作提供建議,透過政府部門及民間社會的合作參與,共同推動《公約》在本澳的推廣工作,藉以提高整個社會對《公約》的認識及促進對殘疾人士權利和尊嚴的尊重。 |
三、專責小組的職責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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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就《公約》的推廣策略及整體計劃提供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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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促進各方在推廣《公約》工作上的參與和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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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評估本澳在推廣《公約》工作上的成效。 |
四、專責小組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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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專責小組在一般情況下每隔兩個月開會一次,由小組召集人召集;在有需要時亦可由小組召集人主動或經小組過半數成員要求召開。會議最少須提前四十八小時召集,並列明有關議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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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組須為每次會議繕立會議紀錄,並呈交復康事務委員會主席參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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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專責小組須向復康事務委員會作報告,介紹小組開展的工作及執行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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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根據第23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十八款的規定,專責小組在一般運作上所需的技術、行政及財政輔助,由社會工作局協助提供。 |
職務 |
所屬單位/機構 |
姓名(正選) |
姓名(後備) |
專責小組召集人 |
社會工作局 |
黃艷梅局長 / 其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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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公共部門) |
市政署 |
林微笑處長 |
楊慕寰高級技術員 |
教育暨青年局 |
周佩玲主任 |
蔡曉真職務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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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局 |
羅靜萍廳長 |
蔣永恆法律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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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
澳門傷殘人士服務協進會 |
何國明行政秘書 |
程福源副理事長 |
澳門扶康會 |
飛迪華會員大會主席 |
周惠儀總幹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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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聾人協會 |
陳燕文社會工作主任 |
梁永恆聽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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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 |
廖秀華行政總監 |
馮兆錦職務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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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
獨立人士 |
陳建新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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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宇康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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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農子弟學校王國英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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