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2016至2025年康復服務十年規劃 - 公眾諮詢
引言
為更好地支持殘疾人士康復及融入社會,特區政府於2013年底成立“康復服務十年規劃跨部門研究小組”(下稱“研究小組”),旨在研究、協調、跟進和評估澳門特別行政區協助殘疾人士康復及融入社會的整體性發展計劃。
研究小組在參考國際發展趨勢及外地先進經驗、分析本澳康復服務和殘疾人士生活的情況、聽取殘疾人士及其家屬和康復服務組織的意見後,提出了涉及13個服務範疇的短、中、長期十年發展計劃建議。
十年規劃包含的殘疾類別及服務範疇
十年規劃包含的殘疾類別以《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為依據,制訂與殘疾情況相適應的服務範疇和措施。然而,十年規劃不會規限各職能部門的靈活性,即以較概括的殘疾人士定義歸納各自的職能範疇,因此對象並不局限於持有殘評證的殘疾人士。身體功能出現缺損而導致殘疾成因是多方面也受個別情況影響,就算會形成殘疾也有暫時、長期和程度的不同。適時和適當的康復服務可防止殘疾或減輕殘疾程度。因此,十年規劃涵蓋上述情況,而服務提供機構亦應視殘疾人士的個別情況而提供適切的支援和服務。
十年規劃的價值原則、願景、政策目標、策略方向及年期劃分
(一) 價值原則:1. | 支持殘疾人士實現個人的目標及社會的發展目標,並確認殘疾人士既是推動發展的力量,也是發展的受益者,承認殘疾人士對社會整體福祉、進步和多元化所作寶貴貢獻。要確保殘疾人士享有無障礙環境,確保他們參與發展的所有方面,並且要在澳門的發展議程中適當考慮到所有的殘疾人士。 |
2. |
建基於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的原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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締造一個以平等權利和共融為本的社會,殘疾人士可以在無障礙和相互包容下全面參與,並成為有貢獻的成員。 | |
十年規劃的整體政策目標是落實預防殘疾以及使殘疾人士康復及融入社會,確保殘疾人士在機會均等之情況下,真正享有及承擔其他市民同獲承認及同受約束之權利與義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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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意見渠道
郵 寄: | 澳門西墳馬路6號 社會工作局 (封面請註明“澳門特區康復服務十年規劃”公眾諮詢) | |||||||||||||||
親臨遞交: | 社會工作局總部、各區社會工作中心、康復服務綜合評估中心 | |||||||||||||||
電 郵: | macau_rpp@ias.gov.mo | |||||||||||||||
傳 真: | 2832 9996 | |||||||||||||||
24小時留言熱線: | 2835 7048 | |||||||||||||||
參與公眾諮詢專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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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意見及建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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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對於是次諮詢倘有任何查詢,可致電8399 7789或電郵至macau_rpp@ias.gov.mo,與社會工作局人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