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服務設施

社會服務設施防疫及衛生資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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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傳染病

1. 一般性預防傳染病指引

  1. 教育和托兒機構常見傳染病的預防(6/2007)
  2. 托兒機構群集性傳染病處理指引(29/7/2019)
  3. 社會服務設施傳染病預防指引(1/2016)
    第一章-傳染病的概念
    第二章-社會服務設施一般衛生指引
    第三章-傳染病預防措施
    第四章及第五章-傳染病爆發措施及社會服務設施的職責
    第六章-社會服務設施常見傳染病
    第七章-附錄
  4. 防疫物資儲備量指引(1/2016)
  5. 社會服務設施群集性傳染病處理指引(29/7/2019)
  6. 預防性隔離(停學 / 停工)Q & A(5/7/2023)

2. 其他常見疾病相關指引

  1. 2.1 流行性感冒/人類禽流感
    1. 預防H7N9禽流感
    2. 預防人感染H7N9 禽流感 -給托兒所、學校及同類場所的指引(3/12/2013)
    3. 預防人感染 H7N9 禽流感 -給社會服務設施的指引(3/12/2013)
    4. 托兒機構因幼兒感染危重流感的停課準則(29/1/2018)
    5. 預防流行性感冒指引 -給家長的建議(25/1/2018)
    2.2 腸病毒感染
    1. 腸病毒感染(22/5/2012)
    2.3 諾沃克病毒/輪狀病毒
    1. 預防病毒性胃腸炎之注意事項(19/10/2012)
    2.4 肺結核
    1. 預防肺結核
    2. 結核病門診服務
    2.5 登革熱
    1. 預防登革熱──給社會服務設施的指引(24/7/2013)
    2.6 猩紅熱
    1. 猩紅熱(21/6/2011)
    2.7 中東呼吸綜合徵(MERS)冠狀病毒感染
    1. 預防中東呼吸綜合徵(MERS)冠狀病毒感染 – 給社會住宿設施及同類場所的指引(15/6/2015)
    2. 預防中東呼吸綜合徵(MERS)冠狀病毒感染 – 給托兒所、學校及同類場所的指引(15/6/2015)
    2.8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1. 相關防疫指引
    2. 應對大規模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社會服務住宿設施閉環管理工作指引(版本2.0)(1/11/2022)

(1)防疫主任簡介和目的

各服務設施應委任一名防疫主任及一名副防疫主任,負責統籌、協調和監察執行各項傳染病的預防及應變工作。建議管理者選出有醫學、護理或衛生知識且熟悉設施內部運作者擔任。

(2)防疫主任職責

  1. 負責協調及監督傳染病預防及控制措施在設施內執行;
  2. 協助主管評估服務設施內爆發傳染病的風險,並須定期與主管、員工、社會工作局及衛生局諮詢及制定有關預防傳染病措施,減低服務設施內傳染病散播;
  3. 將最新的有關預防傳染病信息及指引發放給服務設施的員工及服務使用者;
  4. 協助所有員工熟習傳染病控制的措施;
  5. 協助安排設施員工接受預防感染控制訓練;
  6. 協助監察及落實在服務設施內執行預防傳染病指引內的建議,包括:個人衛生、 環境衛生及食物衛生等措施;
  7. 監督服務設施內醫療器具及其他用具等的消毒工作,以及妥善處理污染衣物及其他廢物(尤其醫療廢物)之棄置;
  8. 協助主管為設施員工儲存及提供必須的個人防護裝備,並指導及監察員工能夠 按照正確程序使用防護裝備及用後之處理;
  9. 監測服務使用者及員工的健康狀況,例如篩查是否出現傳染病的徵狀;
  10. 負責通報設施內懷疑傳染病或其他公共衛生事件,如懷疑有傳染病個案,應協 助主管向衛生局及社會工作局報告及提供資料;
  11. 協助衛生局及社會工作局在設施內進行調查及採取有效感染控制措施,避免傳 染病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