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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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
2013年培訓課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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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TI人格理論與服務提供上應用 | 敍事治療應用於賭博輔導(成癮行為)的概念及實踐 |
UK Drug Policy & the Models of Care – 4 tiered service for substance misusers | Cognitive Behavioral Group Therapy for Substance Abuse |
本局擬於2013年9月24日舉行“MBTI人格理論與服務提供上應用”培訓課程,具體安排如下:
課程名稱: | “MBTI人格理論與服務提供上應用”培訓課程 |
課程編號: | IAS/DEP/NGO005/2013 |
課程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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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象: | 受本局資助之家庭/社區服務中心、或相關服務範疇的機構的活動協調員 |
舉行日期: | 2013年9月24日(星期二) |
時 間: | 09:15 – 13:00,14:30 – 17:45 |
導 師: | 葉萬壽先生(B.A., M.A., M.Div., Dip. C. S)資深心理輔導員 |
地 點: | 本局研究暨計劃廳培訓室 – 澳門殷皇子大馬路43-53A號澳門廣場16樓 |
授課語言: | 廣東話 |
名 額: | 25-30名 |
證 書: | 凡出席率達80%的學員可獲由本局發出的證書 |
報名方法: | 填妥報名表,並於截止報名日期或之前傳真(28355279)回研究暨計劃廳服務規劃及培訓組 |
備 註: | 如欲購買HK$380元的MBTI十六種性格元素測驗,必須在傳真報名表後致電83997533與本局人員黃小姐聯絡,並於上課當天把款項(HK$380)交予導師。 |
截止報名日期: | 2013年9月2日(星期一) |
2012年培訓課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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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gnitive Behavioral Therapy for Substance Abuses | 家庭個案工作者法律知識培訓工作坊 |
緊急事故壓力管理(CISM) – 團隊危機處理 | 法律知識工作坊2012 ── 勞動關係法 |
“濫藥者家長小組輔導之情緒治療及凝聚技巧" | 山『毅』歷奇輔導訓練營 |
社會工作範疇人員赴葡培訓及交流活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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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報告及活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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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培訓 – 2010年培訓課程
- 濫藥青少年活動技巧帶領演練坊 (19/11/2010)
- 法律知識工作坊(I) – 親屬法 (06/09/2010)
- 法律知識工作坊(II) – 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制 度及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 (06/09/2010)
社會工作局 – 2009年培訓課程
- 虐偶危機評估工作坊 (14/12/2009)
- 澳門常見濫用毒品知識及全球毒品趨勢發展工作坊 (16/06/2009)
- 處理濫藥與酗酒的「互累症」工作坊 (05/06/2009)
- 第四屆戒賭輔導員證書課程及督導服務 (05/06/2009)
- 虐偶危機評估工作坊 (05/06/2009)
視聽中心
進入社工局視聽中心網頁
申請單位: 研究暨計劃廳視聽中心
地址: 澳門殷皇子大馬路43-53A號澳門廣場16樓
電話: 83997555
圖文傳真: 28355279
網址: http://iasweb.ias.gov.mo/services/library/poster.htm
電郵: na@ias.gov.mo
開放時間: 星期一至四 09:00 – 13:00,14:30 – 17:45
星期五 09:00 – 13:00,14:30 – 17:30
申請借書證
對象
- 社會工作局員工;
- 從事社會福利服務或與此範疇相關工作的人士;
- 從事研究工作的人士。
附註:
當服務單位性質不明確時,需遞交以下文件用以釐定與社會福利服務的相關性:
-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的組織章程(登記註冊內容);
- 單位宗旨。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所需文件:
- 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並出示正本;
- 若是學生,學生證影印本,並出示正本;
- 公司/單位證明信或工作證副本;
- 1吋半近照兩張;
- 住址證明,如水 / 電費單。
附註: 遺失補領只需遞交1吋半近照兩張。
費用
申請借書證: 免費;
按金: 澳門幣100元(期滿 / 讀者放棄使用借書證時,可憑借書證及收據,退還按金);
遺失補領: 澳門幣20元。
審批所需時間
5個工作日(服務承諾)。
借書及還書的規定
借書數量
4本圖書。
借出視聽系列
錄影帶、錄音帶或光(影)碟2盒/隻。
借出時間
借期為20日(包括公眾假期),歸還後的圖書或視聽系列,如無他人預約,可續借一次。
損毀及遺失處理
如有遺失圖書須賠償原書,如無法購得該書,則照原價加一倍以現金賠償;遺失非賣品,其賠償辦法按估價而定;視聽系列如有損毀,視聽中心得中止借書權最多兩個月或賠償相同的新書/視聽系列。
逾期歸還
一般種類: 每日罰款澳門幣5元;最高罰款額與書價/視聽系列購入價等同。
非賣品種類/贈閱: 每日罰款澳門幣5元;最高罰金澳門幣100元。
影印服務
手續
借閱者可向員工要求影印服務,一天內最多影印資料30張。
費用
複印每版A4尺吋為澳門幣1元;A3尺吋為澳門幣1.5元,雙面雙計。
統計數字
視聽中心使用率統計數字2005
視聽中心使用率統計數字2006
視聽中心使用率統計數字2007
視聽中心使用率統計數字2008
視聽中心使用率統計數字2009
公共採購諮詢標系統化制度
為本局“公共採購諮詢標系統化制度”(下稱“制度”),公開徵集各類物品及服務的供應商。 經評審符合資格的供應商將被登錄在本局供應商資料庫,參與電腦抽籤,被抽中的供應商將收到公函/傳真通知,按照本局要求對相關物品或服務提交報價。 本“制度”僅適用於經5月15日第30/89/M號法令修訂的12月15日第122/84/M號法令第8條第1款至第3款的規定,向澳門特別行政區3間或以上的供應商進行書面詢價。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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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書 (表格編號:社工局格式199);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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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申請者為公司,須提交最近三個月之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之商業登記證明書,個人企業主倘有上述商業登記證明書亦應主動提交;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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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發出之最新年度營業税-徵稅憑單(M/8);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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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發出之最近三個月內營業稅登記冊資料證明書,證明非澳門特別行政區庫房之債務人;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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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股東的身份證影印本;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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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幣銀行存摺/銀行月結單影印本(只須提供有銀行名稱及帳號之頁面,銀行帳戶須與商號/公司名稱一致)。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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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由2010年8月16日起接受申請報名,不設截止申請日期,全年任何時間均可提交申請;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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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妥申請表連同必須提交之文件交回社會工作局(澳門西墳馬路6號),不接受郵寄;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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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蘇小姐:83997159、趙先生:83997103;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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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資料絕對保密,並僅作為“公共採購諮詢標系統化制度”之用途,不另發還。 | |
有關本“制度”之詳細資料請參閱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