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
一、 圖文包:
二、 相關文件下載
名稱 | Word | |
第95/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照顧者津貼發放規章》 | ||
申請流程圖 | ||
申請指引(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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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指引(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自閉症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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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指引(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肢體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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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指引(適用於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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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更新資料表(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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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更新資料表(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自閉症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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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更新資料表(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肢體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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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更新資料表(適用於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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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提交入息證明聲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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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生活費聲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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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申請、終止領取津貼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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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照顧者身故而申領應收津貼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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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照顧者離澳、入住醫院/住宿設施/監護設施通報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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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照顧者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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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照顧者、照顧者及/或其家團情況出現變化通報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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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計劃目的:
根據第90/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 《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規章》內容,照顧者津貼屬於一項旨在向經濟條件薄弱、且在生活自理方面具長期及密集照顧需要的人士提供的特別援助金,以關懷其生活照顧上的需要。
二、 計劃期間:
接受申請期間: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三、 發放對象:
照顧者津貼的發放對象為被照顧者。
先導計劃適用的被照顧者包括以下四類人士(詳細要求請參閱章程):
(1)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且該評估的有效期未逾;
(2) 重度或極重度自閉症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且該評估的有效期未逾;
(3) 重度或極重度肢體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且該評估的有效期未逾;
(4) 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
四、 圖文包:
五、 相關文件下載
名稱 | Word | |
第90/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規章》 | ||
申請流程圖 | ||
申請指引(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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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指引(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自閉症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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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指引(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肢體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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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指引(適用於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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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更新資料表(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
申請表/更新資料表(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自閉症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
申請表/更新資料表(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肢體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
申請表/更新資料表(適用於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 | ||
未能提交入息證明聲明書 | ||
定期生活費聲明書 | ||
取消申請、終止領取津貼申請表 | ||
因被照顧者身故而申領應收津貼申請表 | ||
被照顧者離澳、入住醫院/住宿設施/監護設施通報表 | ||
更換照顧者申請表 | ||
照顧者及或其家團情況出現變化通報表 |
一、 計劃背景:
延續特區政府於2020年11月推出為期一年的 「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同時擴展發放對象的範圍至符合要件的自閉症人士。
二、 計劃期間:
接受申請期間 : 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三、 發放對象:
照顧者津貼的發放對象為被照顧者。
先導計劃適用的被照顧者包括以下三類人士(詳細要求請參閱章程):
(1) 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且該評估的有效期未逾;
(2) 重度或極重度自閉症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且該評估的有效期未逾;
(3) 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
四、 圖文包:
五、 相關文件下載
名稱 | Word | |
申請流程圖 | ||
章程(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
章程(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自閉症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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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適用於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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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更新資料表(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
申請表/更新資料表(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自閉症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
申請表/更新資料表(適用於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 | ||
未能提交入息證明聲明書 | ||
定期生活費聲明書 | ||
取消申請、終止領取津貼申請表 | ||
更換照顧者申請表 | ||
因被照顧者身故而申領應收津貼申請表 | ||
被照顧者離澳、入住醫院/住宿設施/監護設施通報表 | ||
被照顧者、照顧者及/或其家團情況出現變化通報表 |
一、 計劃目的:
透過先導計劃,試行發放照顧者津貼,累積實際經驗用作未來政策發展的重要參考。
二、 計劃期間:
計劃實施期間 : 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
接受申請期間 : 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三、 發放對象:
照顧者津貼的發放對象為被照顧者。
先導計劃適用的被照顧者包括以下兩類人士(詳細要求請參閱章程):
(1) 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 (包括程度不分級者),且該評估的有效期未逾;
註:處於殘疾評估特殊狀況下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詳細規定請參閱章程。
(2) 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
四、 圖文包:
五、 相關文件下載
名稱 | Word | |
申請流程圖 | ||
章程(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
章程(適用於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 | ||
申請表/更新資料表(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
申請表/更新資料表(適用於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