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及家庭服務
- 協助陷於困境的個人和家庭,促使其恢復應有之社會功能;
- 發展社區工作,以促進和提升居民的生活素質;
- 向從事家庭及社區中心的民間機構提供技術支援和資源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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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就業輔助計劃及積極人生服務計劃
我們相信每個人都有自我承擔能力、積極向上、喜歡獲得他人的尊重,為改善家庭生活而努力。透過「社區就業輔助計劃」和「積極人生服務計劃」,幫助社會工作局援助金受益人建立工作的信心,重新就業,承擔家庭生活的責任,獲得自給自足和自尊自重的生活,實現真正的助人自助,為社會提供應有的貢獻。
目標: | 讓具工作能力的社會工作局援助金受益人,有一個過渡期的社區服務機會,重建工作的能力與信心,建立承擔自我生活的責任感,最終能重新就業。 |
服務對象: | 年齡介乎25-59歲的社會工作局援助金受益人 |
服務形式: | 需為參與機構提供每周二十四小時服務,並每周三至六小時參加培訓課程、社區活動、輔導服務。 |
期間: | 以六個月為一期,需經評估後,視乎個案情況而定,最長可參與十八個月。 |
服務地點: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澳門明愛、澳門婦女聯合總會、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屬下之服務單位或所安排的機構場所。 |
津貼: | 透過此計劃,提供服務的參加者每月最高可獲發津貼澳門幣2,000元正。 |
目標: | 為那些已擁有適當工作能力和條件的社會工作局援助金受益人,提供職業配對和就業輔導服務,重新就業,並在一定期限援助金適當扣減的安排下,重建一個正常的家庭生活模式,最終能脫離援助金網絡,自我承擔家庭生活的責任。 |
服務對象: | 年齡介乎25-59歲,有工作能力的社會工作局援助金受益人 |
期間: | 按個別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以六個月為參加者作一次綜合評估,參加期限最長為18個月。 |
服務內容: | 個人就業輔導、電話輔導跟進、轉介服務、職業配對以及職後跟進服務等。 |
參加者在重投勞動巿場後仍可收取一段時期的援助金,但金額及期限將根據其工作收入、家庭總收入與社會工作局設定的上限而定。 |
援助金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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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參加者的援助金計算簡介: | |||||||||||||||||||||||||||||||||||||||||||||||||||||||||||||||||||||||||||||||||||||
為鼓勵更多援助金受益人重投勞動巿場,將入息扣減上限上調至最低維生指數的1.5倍至6,530元,豁免期延長至最長達18個月,並設定收入批核上限及制定計算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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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金計算方法 |
收入低於收入批核上限(10,140元)可得到18個月豁免 |
階段 |
計算 |
援助金 |
家團總收入工作收入+援助金 |
第1-3個月 |
豁免金額 |
6,990元 |
6,000元+6,990元=12,990元 |
第4-8個月 |
豁免額=收入的70% |
援助金=最低維生指數 |
6,000元+5,190元=11,190元 |
第9-12個月 |
豁免額=收入的50% |
援助金=最低維生指數 |
6,000元+3,990元=9,990元 |
第13-18個月 |
豁免額=收入的35% |
援助金=最低維生指數 |
6,000元+3,090元=9,090元 |
援助金計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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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於收入批核上限(13,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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