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復中心轉介服務
申請地點
以下任一途徑均可:1.申請人親臨康復服務綜合評估中心作登記,或將服務申請表傳真至號碼:28403374 ;
2.透過康復服務設施轉介;
3.其他政府部門書面轉介。
對象
因殘障或精神病患而需要學習生活自理能力和職業訓練的個人或家庭成員,並且需要獲得社會工作局所資助的殘疾人士康復中心提供的服務。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各上述申請單位提出申請,並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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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妥的「日間康復服務配置申請表」;或登入下列網址作網上申請:
由服務使用者申請
由設施轉介 -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 由衛生局或鏡湖醫院簽發的醫生證明(若為精神狀況證明需由仁伯爵綜合醫院精神科發出);
- 其他與申請個案相關的文件(例如特殊學校成績表)。
費用
本處的轉介服務免費,而轉介後各項服務的費用由機構與服務對象商討決定。
服務預約時間
視乎輪候情況,一般即時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