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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服務

  • 為那些因個人和環境因素而處於成長危機或社會不適應狀況的兒童及青少年提供所需服務。
  • 透過與民間機構和公共部門的共同合作,以及在社會保護制度範圍內向法院提供協助等,向有關的兒童與青少年提供輔助和保護,幫助他們跨越發展挑戰,重建社會關係,以達健康成長,融入社會的理想目標;
  • 向為兒童及青少年提供服務的民間社團和社會設施提供技術支援和資源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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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青少年院舍/托兒所轉介服務

申請地點

申請人居住地址所屬區份的社會工作中心

對象

院舍: 因家庭問題而沒法得到正常家庭照顧,而需要入住社會工作局所資助的兒童及青少年院舍的兒童及青少年。
托兒所: 經社會工作局評估為處於弱勢或危機之中的家庭,以致缺乏照顧支援的幼兒,尤其是殘疾人士家庭、單親家庭和長期病患家庭的幼兒。同時,幼兒的家團每月總收入不超過以下所訂的金額上限:2人家團19,975元、3人家團27,550元、4人家團33,475元、5人家團37,800元、6人家團42,125元、7人家團46,450元、8人或以上家團50,675元。

註:上述金額為澳門幣。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向所屬區份的社會工作中心提出申請,並遞交:

  •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 家庭成員的入息證明;
  • 現居所的水費單/電費單及其他開支的證明文件;
  • 其他與申請個案相關的文件(請向各社會工作中心查詢)。

費用

免費。

附註

轉介後各項服務的費用由機構與服務對象商討決定。

服務預約時間

視乎申請個案而定,如有需要,可即時接見。